從2008年開始,珠海眾多校園體育場館對社會開放,但不少市民最近卻發現這扇門正悄然關上,很多學校體育場館外再次貼上“校外人員不得入內”的告示,這扇門一“開”一“合”之間,究竟發生了什么事?(4月9日《珠江晚報》報道)
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這本來是一件益國益民的大好事,可為何在堅持了長達6年之后,很多學校已由當初的熱情洋溢,變成現在的心灰意冷,悄然關上了對外開放的大門?
其實,個中緣由已是不言而喻。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必然會帶來安全、管理、經費(包括物耗)等一系列問題,時間越久,積壓的矛盾就越多。諸如校園安全無保障、場館維護經費無著落、教學秩序難保證等等,這其中的任何一個問題,就足以將學校弄得焦頭爛額、疲于應付。這種情況下,學校除了關門謝客之外,恐怕再也難有更好的選擇。畢竟,開放體育場館目前還只是一種社會責任擔當,并不是學校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要讓馬兒跑,就得讓馬兒吃得到草。由于社會體育場所嚴重匱乏,市民對學校開放體育場館抱有越來越強烈的愿望,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所以,在學校感到難以為繼時,政府應該有所作為,一個可行的辦法就是,將學校體育場館納入到全民健身發展規劃中來,實現政府行為、社會行為和學校行為相結合,適當劃撥部分經費給學校,用于學校場館設施設備的管養維護,以及保安、保潔等管理成本的開支,并為學校教學區與體育區的分離積極創造條件。負擔輕了,壓力小了,條件改善了,學校才能有做好開放工作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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