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體育部門獲悉,《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加快體育設施規劃建設的通知》(甬政辦發〔2018〕117號)從10月27日起正式施行。 該通知要求,寧波要圍繞城市社區十分鐘健身圈建設,“十三五”期間人均體育場地面積2.2平方米以上,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體育健身活動權益。 新建住宅項目必須配建室內體育場館,具體標準是: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居住項目配置建筑面積不少于計容面積5‰的室內體育場館設施;5萬平方米~10萬平方米的居住項目配置建筑面積不少于350平方米的室內體育場館設施;5萬平方米(含)以下的居住項目可配置建筑面積不少于250平方米的室內體育場館設施,也可由屬地政府異地統籌建設,具體在土地出讓前予以明確。對成片新建居住區,可按片區規劃集中建設室內體育場館設施;對城市棚戶區改造地塊無法配建的,可由屬地政府在區域內統籌建設。 推廣“公園 體育”模式:新建、改建公園綠地應按項目占地面積不低于5%的要求配建體育設施。鼓勵在有條件的區域設置小型運動場館及運動船艇碼頭等。扶持發展各類戶外運動、科學利用水利堤岸設施、共建共享學校體育設施、完善海洋運動基礎設施。積極支持自行車、登山、戶外拓展、露營等戶外運動項目基地建設,建立“點、線、面”立體、多元的戶外運動設施體系。 街道、社區推動體育設施建設方面:通過“三改一拆”、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四邊三化”、“兩路兩側”整治等行動,利用閑置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農村閑置房等存量房產和橋下空間,整合邊角地、低效地等閑置土地資源建設體育設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其中街道級體育綜合場館建筑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社區級體育場館建筑面積不低于250平方米,積極面向公眾開放,滿足群眾健身需求。 建設標準方面:體育設施應符合《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建標〔2005〕156號)和《城市社區體育設施技術要求(JG/T191-2006)》要求,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